东莞秘书处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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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2014 第 23 号公告】,《茶馆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行业标准已于 2014 年 12 月在全国范围内正式颁布实施。为推动全国茶馆等级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
一、 设立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茶馆行业办公室东莞秘书处;
二、 自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茶馆行业办公室东莞秘书处设立之日起,东莞地区的茶馆星级评审及相关培训等工作由该秘书处统一负责;
三、 任命刘景芬同志为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茶馆行业办公室东莞秘书处主要负责人;
四、该秘书处隶属于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茶馆行业办公室直接领导;
五、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12日。
东莞秘书处负责人:刘景芬
联系方式:13826921456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平街233号美汇名家1508室朱坤清17877059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