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公告2013年“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结果,凤冈县娄山春茶叶专业合作社申报的“娄山春”茶叶商标喜获“贵州省著名商标”。 据了解,“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严格依据《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及《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每年组织认定1次,认定有效期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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